越南。
1956年,南越西贡政权派海军占领南沙群岛,入侵西沙。至1974年西沙海战,中国海军将西贡南越军赶出西沙。1975年,越南又非法侵略南沙群岛一些岛屿,提出对西沙、南沙的领土要求。
在南海诸岛争端中,以越南同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争议最为激烈,但其不是最早发现、最早经营、最早管辖南沙群岛的国家。元代中国“四海测验”已确定南海西部所过之处在外罗山(今越南广东群岛)附近的分水洋作为中国与占城(今越南中部)“以域华夷的分界”,纬度北纬15°。
菲律宾,1946年成为独立国家,其同南海诸岛无任何历史渊源。20世纪70年代以前,菲律宾并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美国与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并未包括南沙群岛。
1953年菲律宾宪法、1951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等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确认。但因菲律宾因其国境邻近中国南沙群岛,而南沙海域油气资源丰富,所以推行“保护南沙海域油气资源”的海洋新战略,强行侵占中国南海诸岛的部分岛屿。
1996年,菲海军在中国南海黄岩岛举行两栖登陆演习,其中许多演习是针对中国南沙群岛的。1999年,菲律宾军舰撞沉中国渔船。
扩展资料
中国对南沙群岛的认识最早可追溯至汉代,唐宋时期,中国对南沙的认识以及在南沙的经营开发都有了长足的发展,至明清两代,中国已明确了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管辖,出版的权威地图都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20世纪初,随着西方殖民者和帝国主义者加大对中国及东南亚地区的侵略,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开始觊觎南沙群岛,但他们的企图无一例外都遭到中国晚清政府、民国政府以及民众的强烈反对,大部分侵略举动都以失败告终。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1939年日本为实施控制东南亚和澳大利亚的“南下战略”,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
1943年11月,中国、美国、英国三国首脑在《开罗宣言》中写明:“……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且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日本战败后,民国政府于1946年12月派舰巡视和收复了太平、中业等南沙群岛主要岛礁,接收了南沙全部岛礁并进驻南沙主岛太平岛。1947年,民国政府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并公布施行。
同时,民国政府对外公布中国南海疆域图,用11段线标注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历史性水域范围。此后相当长时期内,美国官方对此未持异议,考虑到二战后美国在亚洲的重要影响和民国政府及后来的台湾当局与美国长期保持盟友关系,美国对这一切显然是知晓和认可的。
台湾问题、冷战的爆发、全球两大阵营的对立,使得美国政府在南海岛礁归属问题上有了更多权宜的考虑。这首先体现在战后的对日和约安排上,旨在解决战后日本作为战败国的领土及国际地位问题的《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以下简称“旧金山和约”)于1951年9月8日签署、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
该和约声明“日本承认朝鲜半岛之独立、放弃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库页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主权”,其中第二章“领土”部分第2条第6款规定“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与西沙群岛之所有权利、名誉与请求权”,但未言明南沙群岛等领土的归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海争端
南沙中沙西沙历史上一直未处于中国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范围内。
明清仅部分文献有记载岛屿位置。
清中期大航海时代基本结束,世界分割完毕。男海诸岛被一英国商人命名并法理占有,但未实际控制,最后是法国传教士实际控制。
美国打败西班牙夺占菲律宾后也未多加理会,实际仍处于法国控制之下。
1911年民国成立,仍未对南海诸岛提出任何要求。
一战后英国巡逻南沙,法占中沙西沙。
1926年国民政府正式提出十一线,对南海诸岛提出要求。
1931年向国联提出九段线,获国联搁置,没承认也没反对,按惯例是即为默认无异议,中国终于取得南海诸岛最重要的国际法法理基础。
二战开始后日本占领南海诸岛。
二战结束,南海诸岛被南越美国民国分别占领。
1951年菲律宾独立,继承美占领岛屿,但未派兵。
1976年越南统一,继承南越所占岛屿。
1977~1980年四年间南海局势骤然紧张,中越菲马台五方纷纷派兵抢占岛屿,南海诸岛分割完毕。
1988年中越海战,中国夺的西沙中沙。
1996年菲律宾占领中业岛。
2012年中国夺占黄岩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