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武汉大学生落户需要准备七项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毕业证。
5、申请人学历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
7、申请人持填写的《申报户口申请表》照片。
扩展资料: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武汉户籍新政今起实施
武汉大学生落户需要准备六项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毕业证
5、申请人学历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
7、申请人持填写的《申报户口申请表》照片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的新突破:
1、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2、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武汉户籍新政今起实施
1、《申报户口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
材料说明:申请人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
一般这个可以去当地的政务网上下载的,搜一下就可以
2、申请人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材料说明:以下二项之一:(1)申请人户口簿;(2)申请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卡)》。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毕业证
5、申请人学历证明
材料说明:以下三项之一:
(1)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资料可以去学信网下载。
6、房屋所有权证
材料说明:以下六项之一:
(1)不动产权证;(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3)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 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确权证明;(5)还建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还建补偿协议,选房登记表,并经社区民警核查签署意见(在《申请户口登记表》中加签核意见);(6)福利房所有权证明:单位(部队)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管所签发的‘武汉市公有住宅租约’7、申请人持填写的《申报户口申请表》照片。
根据该项新政,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另外,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按原有的投靠条件办理。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1、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2、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3、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
警方提醒,申请人员需提供《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单位证明、或者租赁房屋协议、或者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办理落户可选择网上办:申请人关注“武汉公安 ”微信公众号,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快递寄送准迁证明。也可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