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标点符号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834—1995)称之为连接号。
4.13.1连接号的形式为“—”,占一个字的位置。连接号还有另外叁种形式,即长横“——”(占两个字的位置)、半字线“-”(占半个字的位置)和浪纹“~”(占一个字的位置)。
4.13.1连接号的形式为“—”,占一个字的位置。连接号还有另外叁种形式,即长横“——”(占两个字的位置)、半字线“-”(占半个字的位置)和浪纹“~”(占一个字的位置)。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