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村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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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是我国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的稳定和全国的稳定密不可分,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的信访维稳工作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而且形势越来越严峻,同时为我们今后的信访维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当前农村信访涉稳的主要特点。
当前农村农村涉稳的特点主要有:一是每次上访人数有增多的趋势;二是越级上访,即赴县以上上访的人和次数有增多的趋势,在乡镇就地解决问题的少,甚至有些上访对象动辄就扬言要进京上访;三是有些上访所涉问题超越了乡村两级的解决能力权限;四是信访不信法的思想和行为存在普遍现象,有些信访问题本能用法律解决的上访人不走司法道路而去上访;五是靠闹解决问题的观念在上访群众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缠访、闹访、无理取闹等不良举动层出不穷,有些上访人甚至触犯法律。
二、影响当前农村稳定的原因分析
1、基层政府及干部自身问题。一是部分机关“衙门”作风仍然存在。个别干部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机关门难进、干部脸难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该为群众办理的事情未及时办理,能拖则拖,甚至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现象;二是个别干部工作原则性不强,在处理个别信访事件时,主观性、随意性强,不按信访制度和有关法律办事,乱表态、乱处理的个人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客观上误导了群众的信访理念;三是乡村两级政务公开贯彻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主要反映在村级缺乏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没有及时公开村务、财务,工作缺乏透明度。
2、农村纠纷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农村林权改革和土地经营权确认发证工作的开展,引发的权属争斗也是当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另外,宗族势力之间的争斗、宅基地争斗、圩镇基础设施建设纠纷、债务纠纷、个别邻里纠纷、婚葬嫁娶等红白喜事等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3、农民群众自身的因素。一是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在信访群众的潜意识里阴魂不散。如当发生民事案件或纠纷后,当事群众不正常到司法机关诉讼解决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基层政府、找领导,认为这样既有人解决处理又节约时间,方法简单还不需要成本。二是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集中在民事纠纷赔偿、刑事伤害案件赔偿等执行不到位,上访人往往因执行难对司法公正提出质疑,进而放弃法律渠道改为向党委、政府上访求决。三是调解纠纷难,民事纠纷多通过村调委会、乡派出所、公安室、司法所的调解,由于双方自身因素、诉讼成本、相关政策法律及调解人能力的影响,调解成功率不高,纠纷当事人转向上访。
三、解决农村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
农村稳定则民安,民安则国安。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摆在基层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其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是为群众着想,切实关注民生,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
1、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磨刀不误砍材工,与其事后的接访与维稳,不如事先的防备与排查。要控制信访事件的不发生、少发生,前提是要转变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在思想上,要正确对待信访事件,不能把信访事件视为洪水猛兽,而应当用一颗平常心对待信访问题,善待信访群众,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一件日常工作来抓;二是树立大局观念。跳出维稳抓维稳,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维稳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了,群众心平气顺了,矛盾纠纷就会减少。二是强化主动意识。结合当前的“三送”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装入心中,时时记着群众,处处为群众着想,变“上访”为“下访”,经常进村入户,了解群众思想变化,做好信访维稳问题摸排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尽早发现不稳定因素,争取早介入、早处理,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实践表明,信访维稳工作关口前移、防范在前,问题发现早、处置早、处置合适,就会赢得主动、赢得人心,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又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四是创新方法,提高水平。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总结处理一些信访案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乡村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改进信访维稳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使心访维稳工作的成效得到明显提高。
2、要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衡量是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标准,就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真正解决,首先,坚持群众观点,不断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对群众怀有浓厚感情,才能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从而取信于民。其次,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要正确分析各类问题和矛盾。处理好法与理、情与法、情与理之间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解决各类矛盾,要在体现公平、照顾各方利益、有利于农村稳定的前提下“依法办事”。
3要加强制度建设。 “洪水宜疏不宜堵”,解决好信访维稳问题,必须从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通,就有可能导致部分群众采取极端做法,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多措并举,畅通渠道,让群众有发表意见、反映诉求的机会,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要转变群众的信访观念。我国是法制国家,法律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陈旧观念,当涉稳问题发生时,要积极引导群众走司法解决的思想,树立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群众逐步走司法信访的道路。很多信访案例说明,在乡村两级不能解决的或无权解决的信访问题,通过司法程序是能够得到圆满解决的。
5、要强化信访维稳措施。一是要坚持重点“照顾”。对个别缠访、闹访户,无理取闹的信访对象要安排专人看死盯牢,严防死守,触犯法律的要用法律的武器坚决对其绳之以法。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乡村干部的信访责任,将信访案件实行编号管理,落实信访包案责任人,逐一销号,对能够及时解决的信访问题,包案干部没有及时解决,导致上访人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包案责任人的责任。
一、当前农村信访涉稳的主要特点。
当前农村农村涉稳的特点主要有:一是每次上访人数有增多的趋势;二是越级上访,即赴县以上上访的人和次数有增多的趋势,在乡镇就地解决问题的少,甚至有些上访对象动辄就扬言要进京上访;三是有些上访所涉问题超越了乡村两级的解决能力权限;四是信访不信法的思想和行为存在普遍现象,有些信访问题本能用法律解决的上访人不走司法道路而去上访;五是靠闹解决问题的观念在上访群众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缠访、闹访、无理取闹等不良举动层出不穷,有些上访人甚至触犯法律。
二、影响当前农村稳定的原因分析
1、基层政府及干部自身问题。一是部分机关“衙门”作风仍然存在。个别干部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机关门难进、干部脸难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该为群众办理的事情未及时办理,能拖则拖,甚至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现象;二是个别干部工作原则性不强,在处理个别信访事件时,主观性、随意性强,不按信访制度和有关法律办事,乱表态、乱处理的个人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客观上误导了群众的信访理念;三是乡村两级政务公开贯彻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主要反映在村级缺乏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没有及时公开村务、财务,工作缺乏透明度。
2、农村纠纷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农村林权改革和土地经营权确认发证工作的开展,引发的权属争斗也是当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另外,宗族势力之间的争斗、宅基地争斗、圩镇基础设施建设纠纷、债务纠纷、个别邻里纠纷、婚葬嫁娶等红白喜事等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3、农民群众自身的因素。一是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在信访群众的潜意识里阴魂不散。如当发生民事案件或纠纷后,当事群众不正常到司法机关诉讼解决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基层政府、找领导,认为这样既有人解决处理又节约时间,方法简单还不需要成本。二是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集中在民事纠纷赔偿、刑事伤害案件赔偿等执行不到位,上访人往往因执行难对司法公正提出质疑,进而放弃法律渠道改为向党委、政府上访求决。三是调解纠纷难,民事纠纷多通过村调委会、乡派出所、公安室、司法所的调解,由于双方自身因素、诉讼成本、相关政策法律及调解人能力的影响,调解成功率不高,纠纷当事人转向上访。
三、解决农村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
农村稳定则民安,民安则国安。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摆在基层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其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是为群众着想,切实关注民生,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
1、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磨刀不误砍材工,与其事后的接访与维稳,不如事先的防备与排查。要控制信访事件的不发生、少发生,前提是要转变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在思想上,要正确对待信访事件,不能把信访事件视为洪水猛兽,而应当用一颗平常心对待信访问题,善待信访群众,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一件日常工作来抓;二是树立大局观念。跳出维稳抓维稳,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维稳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了,群众心平气顺了,矛盾纠纷就会减少。二是强化主动意识。结合当前的“三送”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装入心中,时时记着群众,处处为群众着想,变“上访”为“下访”,经常进村入户,了解群众思想变化,做好信访维稳问题摸排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尽早发现不稳定因素,争取早介入、早处理,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实践表明,信访维稳工作关口前移、防范在前,问题发现早、处置早、处置合适,就会赢得主动、赢得人心,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又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四是创新方法,提高水平。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总结处理一些信访案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乡村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改进信访维稳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使心访维稳工作的成效得到明显提高。
2、要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衡量是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标准,就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真正解决,首先,坚持群众观点,不断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对群众怀有浓厚感情,才能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从而取信于民。其次,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要正确分析各类问题和矛盾。处理好法与理、情与法、情与理之间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解决各类矛盾,要在体现公平、照顾各方利益、有利于农村稳定的前提下“依法办事”。
3要加强制度建设。 “洪水宜疏不宜堵”,解决好信访维稳问题,必须从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通,就有可能导致部分群众采取极端做法,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多措并举,畅通渠道,让群众有发表意见、反映诉求的机会,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要转变群众的信访观念。我国是法制国家,法律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陈旧观念,当涉稳问题发生时,要积极引导群众走司法解决的思想,树立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群众逐步走司法信访的道路。很多信访案例说明,在乡村两级不能解决的或无权解决的信访问题,通过司法程序是能够得到圆满解决的。
5、要强化信访维稳措施。一是要坚持重点“照顾”。对个别缠访、闹访户,无理取闹的信访对象要安排专人看死盯牢,严防死守,触犯法律的要用法律的武器坚决对其绳之以法。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乡村干部的信访责任,将信访案件实行编号管理,落实信访包案责任人,逐一销号,对能够及时解决的信访问题,包案干部没有及时解决,导致上访人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包案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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