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是什么意思?
招聘1个岗位,要有3个或3个以上人面试竞争,低于这个比例,岗位只有2个人报考,则此次招聘作废。高于这个比例,按照招聘人数乘以3的数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
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时,每设定一个岗位,可以有若干人报名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三名参加面试,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录取一名综合分数(笔试分+面试分)最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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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合格线,那就可以进入面试。由于合格人数没有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就会进行调剂。会在所有参加过岗位所考相同科目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其他岗位未进面的考生(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中安排参与调剂。调剂过来的考生会与原岗位进面考生一起进入面试, 竞争该岗位。
该岗位报考人数要超过招考人数3倍以上方能正常考试,如果报考人数不够,按1:3比例调低招考人数,直至不低于1人。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就是说参加面试的人里面有三分之一的人会被录取。
比如: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参加面试的有3个人,就选第一名录取;参加面试的有30个人,就选前十名录取。
“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见的一项规定。但三分之一的录取率不是单独按照面试名次确定的,还要根据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扩展资料:
国考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还要参考《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
如果招聘1个岗位,要有3个或3个以上人面试竞争,如果低于这个比例,比如岗位只有2个人报考,则此次招聘作废。
如果高于这个比例,按照招聘人数乘以3的数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
这个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的职位如果招考1个人,那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从上往下,前3名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