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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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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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审计监督的主要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只有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既要看到新形势给审计工作创造的良好机遇,也要看到给审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才能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一是新定位,审计定位更高。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进一步提出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将“审计监督”列为“八大监督制度”之一。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其核心就是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是强化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制度性安排。
二是新任务,审计监督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实现“四个审计全覆盖”,赋予了新常态下审计工作新的内涵、要求和新的任务。审计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三是新职责,除了审计监督职责外,还增加了保障职责。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发挥监督和保障的双重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审计职责除了审计监督职责外,还要增加了对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经济安全、公共资金使用、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等审计保障职责。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好审计的双重职责,成为了审计工作研究的新课题。
四是新格局,即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将形成“上下一盘棋”格局。《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提出了对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全省乃至全国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了紧密联系,“上下一盘棋”格局将加快形成,这对新常态下一步完善现行审计体制、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是新期待,即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待更高。由于审计工作已经摆脱了原来单纯的经济监督,正处在国家发展的大势中。从“三期叠加”到新常态,到五大发展理念,再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计的定位更高了,职责更重了,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审计成果、审计方式、审计人员行为也将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成为审计工作的客观要求。
二、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不断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联系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审计监督工作,同时切实做到将服务寓于监督之中,主动做好“三个服务”,即为维护黄石社会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和强化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跟踪审计,着力促进政策落地。大家知道,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呈现“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即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以往刺激经济政策副作用消化期。尤其是“三期”同时出现,作用相互叠加,使得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局势更加复杂。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复杂局面,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方针政策。国务院要求审计机关切实发挥政策落实的“督察员”、深化改革的“催化剂”作用。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经济新常态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抓住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落实,以及创新创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节能环保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通过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在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各项政策之间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搞好综合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决策建议,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去年我们根据审计署和省厅要求,及时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先后向省厅和市政府报送了棚户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市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审计发现我市主要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偏缓、部门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力度,专门出台了《黄石市审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健全机制,重点抓好简政放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建设情况、大冶市金融政策落实、全市扶贫资金等11项跟踪审计工作,分专题分类汇总政策跟踪审计情况。通过查处典型案例,进一步落实责任,力求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服务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是抓好财政金融审计,着力维护资金安全。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国经济社会已全面进入新常态,同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全面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为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将所有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视野,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和效果实行全过程监督。牢牢树立绩效审计理念,把公共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事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不仅要监督检查预决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更要关注财政支出绩效,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要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培训费、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管理情况、机构编制情况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计监督,促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从近年来财政金融审计实施情况来看,我们坚持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对市级财政管理、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社保资金征管使用、政府债务、财政存量资金等情况的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每年在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引起强烈反响,以全票或高票获得表决通过。
三是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着力保障群众利益。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审计署反复强调,审计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牢固树立“为民而审”的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着力促进改善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因此,审计机关要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民众解难”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神”。首先在审计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主要是通过项目安排,有效加强对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水、交通设施、公共卫生服务、拆迁补偿、环境生态保护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查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最后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处理处罚力度。要把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严肃查处、如实报告、促进整改改,切实当好群众利益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如在去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推动大冶、阳新等地出台了多项制度规定,促进了低保资金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如去年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开展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审计调查,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作出停止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决策,很好的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今年我们在民生资金审计中主要是认真组织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市扶贫资金审计任务,坚决查处跑冒滴漏、侵占骗取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民生资金安全,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只有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既要看到新形势给审计工作创造的良好机遇,也要看到给审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才能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一是新定位,审计定位更高。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进一步提出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将“审计监督”列为“八大监督制度”之一。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其核心就是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是强化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制度性安排。
二是新任务,审计监督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实现“四个审计全覆盖”,赋予了新常态下审计工作新的内涵、要求和新的任务。审计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三是新职责,除了审计监督职责外,还增加了保障职责。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发挥监督和保障的双重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审计职责除了审计监督职责外,还要增加了对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经济安全、公共资金使用、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等审计保障职责。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好审计的双重职责,成为了审计工作研究的新课题。
四是新格局,即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将形成“上下一盘棋”格局。《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提出了对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全省乃至全国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了紧密联系,“上下一盘棋”格局将加快形成,这对新常态下一步完善现行审计体制、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是新期待,即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待更高。由于审计工作已经摆脱了原来单纯的经济监督,正处在国家发展的大势中。从“三期叠加”到新常态,到五大发展理念,再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计的定位更高了,职责更重了,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审计成果、审计方式、审计人员行为也将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成为审计工作的客观要求。
二、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不断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联系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审计监督工作,同时切实做到将服务寓于监督之中,主动做好“三个服务”,即为维护黄石社会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和强化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跟踪审计,着力促进政策落地。大家知道,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呈现“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即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以往刺激经济政策副作用消化期。尤其是“三期”同时出现,作用相互叠加,使得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局势更加复杂。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复杂局面,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方针政策。国务院要求审计机关切实发挥政策落实的“督察员”、深化改革的“催化剂”作用。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经济新常态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抓住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落实,以及创新创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节能环保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通过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在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各项政策之间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搞好综合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决策建议,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去年我们根据审计署和省厅要求,及时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先后向省厅和市政府报送了棚户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市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审计发现我市主要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偏缓、部门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力度,专门出台了《黄石市审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健全机制,重点抓好简政放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建设情况、大冶市金融政策落实、全市扶贫资金等11项跟踪审计工作,分专题分类汇总政策跟踪审计情况。通过查处典型案例,进一步落实责任,力求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服务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是抓好财政金融审计,着力维护资金安全。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国经济社会已全面进入新常态,同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全面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为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将所有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视野,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和效果实行全过程监督。牢牢树立绩效审计理念,把公共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事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不仅要监督检查预决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更要关注财政支出绩效,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要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培训费、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管理情况、机构编制情况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计监督,促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从近年来财政金融审计实施情况来看,我们坚持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对市级财政管理、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社保资金征管使用、政府债务、财政存量资金等情况的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每年在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引起强烈反响,以全票或高票获得表决通过。
三是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着力保障群众利益。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审计署反复强调,审计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牢固树立“为民而审”的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着力促进改善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因此,审计机关要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民众解难”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神”。首先在审计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主要是通过项目安排,有效加强对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水、交通设施、公共卫生服务、拆迁补偿、环境生态保护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查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最后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处理处罚力度。要把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严肃查处、如实报告、促进整改改,切实当好群众利益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如在去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推动大冶、阳新等地出台了多项制度规定,促进了低保资金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如去年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开展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审计调查,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作出停止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决策,很好的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今年我们在民生资金审计中主要是认真组织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市扶贫资金审计任务,坚决查处跑冒滴漏、侵占骗取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民生资金安全,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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