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防止溺水
夏天到了,天气非常炎热,最好的避暑方法莫过于游泳了。但游泳有一定的危险性,每一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游泳而失去了生命。下面就有这么一则关于溺水的悲剧故事。
在2010年6月27日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日子,在下午2时30分许,小学生小天和小鹏在青岛胶州李哥庄周家村大沽河游泳时不幸溺水。河边两名正在玩耍的少年发现后,跳进河内将小天救上来,小鹏却不幸被河水吞没 。打捞工作进行了很久,直到27日晚8时50分许,小鹏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溺水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尤其是去一些我们不熟悉的地方去游泳,最为危险。为了防止溺水,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不会游泳的人,千万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没有大人的监护,不要和伙伴们玩水。
2、游泳前应做全身运动,充分活动关节,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发生抽筋、扭伤等事故。如果发生抽筋,要镇静,不要慌乱,边呼喊边自救。常见的是小腿抽筋,这时应做仰泳姿势,用手扳住脚趾,小腿用力前蹬,奋力向浅水区或岸边靠近。
3、小学生参加游泳应结伴集体活动,不可单独游泳,最好要有成人的带领。游泳时间不宜过长,20到30分钟应上岸休息一会,每次游泳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4、小学生不宜在太凉的水中游泳,如感觉水温与体温相差较大,应慢慢入水,渐渐适应,并尽量减少次数,减低冷水对身体的刺激。
溺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定要遵守以上的条例,这才不会溺水。
在我们身边发生过许多溺水事故。我们要知道;不能独自去深水的地方玩,也不能结伴去;在夏天,没经父母同意不能擅自外出游泳;如果要去游泳,也要和父母一起去,要准备游泳圈。
我们不能将事故怪罪于水,是我们人类自己不小心而跌入水里的。生命无价,水无情;水是自然界最宝贵的资源,我们再也不能把生命的罪责强加到无生命的水身上,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还水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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