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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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需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发展,因为只有二者共同发展才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解放。“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促进了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牢固社会主义经济的根基。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是促进生产要素的活力迸发,促进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它有利于增加就业、推进创新,增强经济的活力。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民营经济增长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而且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自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拉动就业成效显著,全国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于民营经济,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产、三产转移。
同时吸收了大量的国企下岗职工,成为我国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在科技开发、纳税方面同样贡献显著,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50%以上的税收也是来自民营经济。总之,民营经济极大地激发了经济的活力,并且让各种经济要素得以充分利用。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立足我国实际建立起来的制度,并且对我国经济社会贡献突出,因此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且不断将其完善,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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