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产品申报的基本要求
1、备案前应当持规定的备案资料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初审。直属检验检疫局将初审意见和备案有关资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2、申请备案时,备案申请人应当填报《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说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产地、制造日期、用途、使用地点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
3、备案机构对备案申请的审核内容包括:
(一)对备案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的要求;
(三)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4、备案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该批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对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
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预检验证明书》)。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条,机电产品(含旧机电产品)是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近年来,一些旧机电产品的进口,不仅污染环境,严重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国家加强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
旧机电产品有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类。国家根据旧机电产品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可能产生危害的程度,将超过规定制造年限的旧机电产品,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在此提醒有关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时,要认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类产品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口,必要时可以先进行专门咨询,寻求技术政策支持,同时要全面掌握进口设备的详细情况,确认是否夹带国家禁止进口的设备部件,切勿心存侥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及处罚风险。
2024-12-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