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来历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新中国成立前,曾经出现过两个版本的教师节。第一个是1931年教育界人士自发组织设立、旨在呼吁改善教师待遇的“6月6日”版教师节。第二个是1939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设立的“农历8月27日”版教师节。
然而前者国民党政府不予承认,后者因为战争等原因并未在全国推行。1985年9月10日,全国的教师们迎来自己第一个教师节。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意义:
早在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就提出“弟子事师,敬同于父”。教师这个词有两重含义,“既指一种社会角色,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
教师节设立的初心,就带有明确的尊师重教的美好愿望,希望通过这一节日的设立达到尊重教师、重视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