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毕业户口迁回原籍
法律分析:1、首先要向学校申请提出户口迁回原籍,并提交身份证件号和户口迁回的地址。2、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学生签回原籍。3、辅导员签字确认。4、系部统计好户口迁回原籍的名单,提交到保卫处。5、保卫处把名单统一上报到当初入户学校那边的公安局。6、公安局负责办理然后把户口迁移证发往学校,或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领。7、领回来后学生要到保卫处去领取自己的户口迁移证。8、不过也有一些同学不注意错过了集体办理户口迁移的时间,因此可以向学校的户籍室的管理人员索取证明资料,到指定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一般15分钟就可以办好,非常便捷。办好后拿着户口迁移证去原派出所申请入户。9、学生回到原籍地到自己原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