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哪一年改名叫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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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年、1949年。
北京最早于1368年9月12日称北平,后于1427年作为明朝的都城改名为北京,北平早于北京近60年。民国时于1928年6月20日又改为北平市。
日伪政府于1937年10月12日又将北平改为北京,但实际上并未得到中国政府和广大人民的承认,北平的名称在此阶段仍在延用。1945年日寇投降后,又改为北平。
直到1949年9月27日将中国的首都定在北平后,才又将北平改为北京市。
北平的行政区划
民国初,北平城内划分为10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12月19日北平市政府下令推行“地方自治”,设立市辖区(“自治区”)。将全市分为15个区,各区以序号命名。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后,全市分为16个区,各区以序号命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原郊区的第十三区至第十六区调整分界,由原来4个区改为8个区,即第十三区至第二十区。
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底前不变。民国时代的北平市辖区范围,大致相当于今日北京市的城六区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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