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该如何选择律师呢?
1、核查资质。律师法要求,律师就是指依法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带来法律援助的员工。没有获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员工,不可以律师名头从业,不可为谋取经济权益从业诉讼代理或辩解业务。所以,当事人在找律师时,一定要核查律师的资质,其是不是有律师执业证。
2、熟悉单位。法律事务所是律师的从业单位。找律师要到法律事务所,便于了解一下律师所属的从业单位。由于律师法有要求,律师违反规定从业或由于过失给当事人带来损害的,由其所属的法律事务所担负赔偿责任。
3、签署协议。请律师要签署书面合同,将两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约定清晰,尤其是对请律师成本更不能马虎,一定要说明打胜了官司和输掉了官司各是要多少钱,一审成本和二审成本又各自是多少,都需要在合同上写得一清二楚,并在支付时要求出示收条。
4、认证清晰。有的当事人在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授权委托书,但不清晰认证范畴。认为只需付费给律师,全部都由律师来解决。所以,有的当事人压根不到庭,不了解案情进度,对案情的处置结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认证未知产生的法律结果,委托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5、谨慎支付。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相信无疑,只要律师需要钱,他都毫不在意。一审官司输掉了,律师明确提出上告,他不加考虑,逐一照办,交了上告费,再交聘用律师费用,一点不心疼。尤其是对律师明确提出的请办案人吃东西和找人疏通关系等休闲活动费也是大方得体,通常倾其所有。一经官司输掉,方大梦初醒,大呼上当受骗,追悔莫及。所以,对律师索取的按照规定应收取的正当成本之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进行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