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分得房子吗?
这就需要看房子的性质了,究竟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全款购得的,没有让另一方去偿还房贷,房产证上就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在离婚之后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分得房子的。如果是双方在结婚之后购得的,只是写了一方的名字,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另一方就是有钱分得房子的。不过房子并不是普通的不动产,没有办法一分为二,想获得房子的一方就可以以资金的形式去补贴另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的含义是比较简单的,只要是两人结婚之后获得的资产,不论是动产或者是不动产,不管是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离婚之后双方可以进行分割,不可能只属于其中的一方。而这个房子也应该按照小编上面所说的性质进行分割,不同的资产性质也有着不一样的分割方式。还有一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就是房产是一方婚前购得的,但是婚后另一方出钱还了贷款,只是没有加名字,那这个房产也是属于两人的,另一方可以进行分割。
两个人从陌生到相识,然后走入婚姻,自然是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在这个时间段内就可以把一些事情给说清楚,可以提前订立约定,这样在离婚的时候也是有协议可以遵守的,不必再重新谈判,然后对彼此都不满意,都想多分一点。先前订立的协议就是有法律效用的,法院也是承认的,只要是经过公证。
房子的价格不仅在于其本身,还在于其市场价值,房价也处于不停上涨的情况,有的时候分了钱也买不到同样的房子了,所以在分割房产的时候也是要想清楚的,究竟是要房还是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