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头标准格式
法律分析:我国通用的公文载体、书写、装订要求的格式一般为:
1.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
3.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
4.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
5.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
6.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
7.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8.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
9.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
10.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
11.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
12.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
13.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
14.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
15.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
16.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