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退伍回来一般能做什么工作
军人退伍后,可以从事的工作很多,主要是看自己的喜欢,如自主创业,到企业工作,当保安、报考招警、辅警考试,符合条件的接受国家安排的岗位等。此外也可以重新返回校园继续学习深造。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如下)的规定办理。
1. 学习技术可以先从自己的兴趣爱好来考虑,毕竟这与读书是有区别的,学了技术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今后你的工作类别,如果你有一门技术,那就往擅长的哪方面去发展,这样上手快,相对应的工资也会好一点点。当然,如果你没有特别明显的技术或者长处,那就先培养技术。
2.首先,考虑好自己的爱好,喜欢做什么类型的工作,那份工作需要什么技能,然后去学习,去培养。
3.考虑今后几年或者5年的发展趋势,往热门行业(厨师),雷军说站在风口,猪都能飞起来,我同意这句话的,乘风可以破浪,热门行业和新行业在未来几年都会有人才短缺的现象。
4.慎重考虑,有始有终,持之以恒,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