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桶的摆放规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应设置四类垃圾桶:绿色、蓝色、红色和黑色,一般对应回收厨余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和难以辨识种类的其他垃圾。摆放的具体规定:必须在公共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垃圾容器,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桶。摆放的垃圾桶一般以四种颜色区分,1、绿色垃圾桶回收厨余垃圾;2、蓝色垃圾桶回收物品垃圾;3、红色垃圾桶回收有害垃圾;4、黑色垃圾桶回其他生活垃圾或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示是收集容器。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在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99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