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哪些会计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的减值损失等。
2、“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盈利或损失等。
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
扩展资料:
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