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客观题【商法】-单项选择题【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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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 TA获得超过548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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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2010/三/32)

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

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

参考答案

1.【考点】债权申报

【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A项正确,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B项符合第(七)项、D项符合第(一)项的规定,不属于破产债权。B、D两项错误,不当选。

可申报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而“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此属于合同履行,而非财产给付。C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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