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考研要考哪些科目?
一、初试科目
1、101政治理论(含法律硕士)
2、201英语(含法律硕士)
3、710药学基础综合(一) 参考书目 710 药学基础综合(一)
二、分析化学部分:
1、《分析化学》孙毓庆主编,科学出版社,第二版。
2、《分析化学习题集》孙毓庆主编,科学出版社,第一版。
三、有机化学部分:
1、《有机化学》倪沛洲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2、《有机化学》王积涛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3、《有机化学》王礼琛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第一版。
4、《有机化学学习指导与习题集》陆涛等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二版。
四、生理学部分:
1、《人体解剖生理学》岳利民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2、《生理学》姚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五、生物化学部分:
1、《生物化学》吴梧桐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2、药理学-药物毒理学综合《药理学》刘国卿主编,第二版,2006年。
3、《药物毒理学》周立国主编,第一版,2003年。
复试备注 复试:药理学-药物毒理学综合(笔试)
扩展资料:
(一),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主要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药物与生物体相互作用、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术;
3.具有药物制剂的初步设计能力、选择药物分析方法的能力、新药药理实验与评价的能力、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的能力;
4.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
5.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注:各地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各地报名通知上的报名条件为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