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可以交一个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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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以抚顺市为例。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每年度的取暖费收缴从当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3月31日止。各用暖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缴清当年全部取暖费总额的1/12,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额1‰的滞纳金。银行按供、用暖单位双方签订的供暖协议监督、划拨供暖单位提取的滞纳金数额。
扩展资料: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条 自有产权住宅的取暖费由产权单位负责收缴后交供暖单位,也可以委托供暖单位代收,产权单位负责提供住户所在单位认证单,由供暖单位负责收缴。无单位人员及情况特殊人员的取暖费,由供暖单位直接负责收缴,实行缴款供暖。
新建房屋的取暖费一律在供暖前由产权单位向供暖单位一次性缴清。单位面积增减、住宅产权变更,必须到供暖单位办理面积增减和过户手续,否则取暖费仍由原用户承付。
第十四 条各用暖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拒不核定缴费额、借故拖欠或不缴纳取暖费的单位,造成停止供暖,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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