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所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主要针对的产品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具体区别如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门槛比发明低。
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而对申请发明专利却是要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发明专利更强调了"突出的"和"显著"。显然,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
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比发明快。
实用新型一般6—8个月就可以取得授权通知,而发明的审批周期非常长,一般需要2—5年时间。如果需要尽早拿到专利权,就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对专利权的获得不是很迫切,那么就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授权程序没有发明麻烦。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公开后的实质审查程序,没有发现不符合专利法规的缺陷的,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仅进行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在审查授权阶段,实用新型的要求比发明专利的低,更容易获得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