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如何建立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设立程序:
1、 发起筹备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5、组建工作机制
6、登记、注册
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2006年10月31日成立 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去工商局申请。
扩展资料:
合作社的设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当向登记机关(工商局)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
1、登记申请书(工商登记窗口有格式申请登记申请书,可当场索取填写)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团体成员)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团体成员)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书(全体设立人签字认可)及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出资应明确具体是人民币出资还是以土地、房屋、技术等折价出资。
6、全体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产权证明,如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明的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8、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上工商登记部门均有空白表格直接填写即可。
9、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主要是特定的行业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如棉花加工,需发改部门颁发的棉花加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