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行最新政策
一、入境人员:在福建省外口岸隔离满5天的入闽人员,在入境后8天内返回福州市内的,仍要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满8天,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
二、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
三、高风险区入(返)榕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四、低风险区即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入(返)榕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榕,入榕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 24小时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五、省外城市(与誉拦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入(返)榕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榕,入榕时配合属地开展“落地检”。
六、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从事高风险岗位闭环管理的入(返)榕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需进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单位报备,同时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其他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码绿知培码庆猛胡、体温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我市有序流动。
防控政策将视最新疫情动态和风险研判适时调整,具体以市指挥部的文件或通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