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哪里
在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指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各级政府可以指定行政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八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扰锋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缺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缓扮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