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给病历怎么投诉
法律主观:
关于维权的问题。有些医疗纠纷的确是因为医院的责任,这时候由于患者不懂这方面可能导致证据收集的困难。一般医院病历分为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客观病历是我们通常拿到手的那份,主观病历是医生会诊时的记录,这份一般是不会给患者的。所以一旦发现医院有过错,首先要把自己的那份病历保存好,同时要求医院封存主观病历,方便以后调取。
法律客观: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 医疗事故 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 医疗过失 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