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隆回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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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为九龙学校、万和实验学校、桃洪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聘初中、小学教师10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科目
本次共公开选聘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94名,具体选聘岗位与名额如下: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工作表现好,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工作年限:凡报考者须是在本县除桃洪镇以外乡镇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学历:报考者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层次、相应科目的有效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限报初中或小学相应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小学岗位的须现在小学岗位并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报考初中岗位的须现在初中岗位并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双兼教师以承担的主要课程为准,中学教师到小学支教两年及以上者可报小学相应科目)。
三、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 7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方红小学。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人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概不受理他人代报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先下载《湖南省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表格下载见附件),填好后到所在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时请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湖南省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相片3张;
(4)笔试每人交考务费200 元;
(5)乡镇中心学校须如实签署意见,否则将追究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两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
(2)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内容80%,公共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0%.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 7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2年 7 月17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县教育局人事股。
2.试教
(1)按选聘学校的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试教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试教按报考岗位采取分组说课或授课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定)。内容为相应岗位、层次教材。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3)试教分值为100分,由评委当场评分。
(4)试教时间、地点在隆回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笔试、试教和总成绩排名按程序分阶段,在隆回教育网发布和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门口张榜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按笔试和试教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选调学校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还相同时工作年限长的优先。
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监督
为确保选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隆回县编办、隆回县人社局、隆回县教育局。
隆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一、选调计划与科目
本次共公开选聘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94名,具体选聘岗位与名额如下: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工作表现好,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工作年限:凡报考者须是在本县除桃洪镇以外乡镇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学历:报考者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层次、相应科目的有效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限报初中或小学相应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小学岗位的须现在小学岗位并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报考初中岗位的须现在初中岗位并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双兼教师以承担的主要课程为准,中学教师到小学支教两年及以上者可报小学相应科目)。
三、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 7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方红小学。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人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概不受理他人代报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先下载《湖南省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表格下载见附件),填好后到所在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时请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湖南省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相片3张;
(4)笔试每人交考务费200 元;
(5)乡镇中心学校须如实签署意见,否则将追究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两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
(2)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内容80%,公共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0%.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 7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2年 7 月17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县教育局人事股。
2.试教
(1)按选聘学校的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试教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试教按报考岗位采取分组说课或授课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定)。内容为相应岗位、层次教材。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3)试教分值为100分,由评委当场评分。
(4)试教时间、地点在隆回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笔试、试教和总成绩排名按程序分阶段,在隆回教育网发布和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门口张榜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按笔试和试教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选调学校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还相同时工作年限长的优先。
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监督
为确保选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隆回县编办、隆回县人社局、隆回县教育局。
隆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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