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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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特点如下:
1、保险金额定额:人身保险的目标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确定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支付金额以预约定的金额为准。
2.长期保险期限:人寿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有效期较长,一般为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有的甚至终身。
3、保险合同是一种合格的双重事务合同: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支付保险金或赔偿损失。
4.可以储蓄。如果是长期人身保险,如年金保险或万能保险,可以储蓄资金。
5、不存在超额投保,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难以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一般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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