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应该知道的12条法律常识
普通人应该知道的12条法律常识
1、过年收了压岁钱,家长对小孩子说“压岁钱爸爸(妈妈)帮你存起来,你需要用钱的时候再还给你”,然后你拿去消费了,这算盗窃罪。
2、谨慎劝酒。如果对方因你劝酒喝醉导致意外受伤或死亡,或是在被劝醉后,你未能将其安全送回家中或是交付给直系亲属,或是他自己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劝酒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3、丢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了还能再要回来吗?不能。当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物被别人捡到,是不可以反悔了要回来的。
4、借钱要保留借条和支付流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5、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6、买卖不破租赁。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7、表见代理。你在朋友圈看见写着“减肥XX训练营”,微信咨询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XX营经理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XX训练营客服,对方宣称不是自营训练营而是授权训练营,训练营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XX训练营。
8、定金与订金。定金不等于订金,签合同交定金才能确保不会对自己不利。定金合同双方所负担相同的风险,但交订金时,其惩罚性是单方的,仅对交付方适用,不对收受方适用。
9、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富贵声称自己身价巨万,二妞与之结婚后发现富贵其实只是一个穷光蛋,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10、举证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1、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是很多人决定打官司前的第一道坎,如果你手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其实大可不必为诉讼费担心。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而律师费用作为你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12、法律咨询。法律咨询一般费用很低,律师会给你意见。好律师确实很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