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计算方法
加权平均法计算方法如下: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资料拓展:
加权平均法,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变量出现的次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加权平均法可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价格,一次性计算本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加权平均法是指标综合的基本方法,具有两种形式,分别为加法规则与乘法规则。加权平均法又称“综合加权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一个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加权平均法,在市场预测里,就是在求平均数时,根据观察期各资料重要性的不同,分别给以不同的权数加以平均的方法。
上月月末材料或产品平均单位成本=上月月末结存材料或产品金额/上月月末结存材料或产品数量。这种方法适用于前后进价相差幅度不大且月末定期计算和结转销售成本的商品。
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较大的差异。适合物价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
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按上月月末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