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可以解决婚姻的哪些问题?
一、妇联可以解决婚姻的哪些问题?
1、妇联可以就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纠纷进行调解的,如调解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妇联协助调解婚姻,能够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机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发挥优势,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效能。充分运用好政策法规男女平等评估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反家暴联防联动机制、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机制、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有效解决婚姻家庭纠纷问题。以“六防六无”为目标,广泛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女子学堂、京津冀妇女法治文艺汇演、妇女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送法进社区等妇联普法宣传品牌,引导妇女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