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出自哪里?
出自先秦佚名的《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赏析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现在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现在的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诗凡五章,前三章征人自叙出征情景,承接绵密,已经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后两章转到夫妻别时信誓,谁料到归期难望,信誓无凭,上下紧扣,词情激烈,更是哭声干霄了。写士卒长期征战之悲,无以复加。
出自先秦诗经·国风·邶风《击鼓》
让我握住你的手,和你一起生死与共。
赏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老不是白头到老,年轻的战士往往下一秒钟就死在了刀锋之下,这个老是生死的意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本义讲的是“战友情”,现代常被当作情诗使用。
原文
诗经·国风·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是:不论生死离别,都跟你说定了,我要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白头到老。多运用执手偕老,形容爱情的永恒,而在种种承诺面前,爱情的承诺应是最动人心魄的了,平凡而真诚的诺言最为感人。两千四百年前的承诺至今在耳久久回荡,令人感慨岁月所难以磨灭的记忆与回答。
出处:《诗经》中的《国风·邶风·击鼓》
作品原文: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白话译文:
鼓声很大,士兵们都赶去练习。一些道路筑起了城墙,我从军队南下。听从孙自忠的指挥,团结陈宋同盟军。我不想让我回到这个国家,这让我很难过。我在哪里可以停下来?你把马跑哪去了?去哪儿看看?不料它已经进入了森林。生死不分,我们早已誓言。让我牵着你的手一起在战场上死去。叹息相隔太远,没有缘分相见。太长了,我不能叹息,我也不能遵守我的誓言。
扩展资料:
关于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1、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前人亦称“卫州吁”)联合宋、陈、蔡三国伐郑。此说由《毛诗序》首倡:“《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
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诗探》)。
2、是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提出的“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卫穆公出兵救陈”说:“此乃卫穆公北清北之盟,求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
姚际恒以为《毛诗序》所说“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清代学者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是“戍卒思归不得之诗也”。今人多以为姚说较为合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风·邶风·击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