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有什么区别?
1、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简称特大事故,在中国,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特重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就类似上面的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又细分为以下几种:
(1)生产安全事故
(2)铁路事故:铁路交通事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3)火灾事故
(4)道路交通事故
(5)职业健康事故
(6)环境污染事件
(7)特种设备事故
扩展资料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法律责任:
1.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