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标准由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首先提出的时间是( )。
展开全部
【答案】:B
临床上虽有心跳但无自主呼吸,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最终必致死亡的病人,称为脑死亡。在1968年在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包括: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②自发呼吸停止;③脑干反射消失;④脑电渡消失(平坦)。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小时或72小时内反复测试,多次检查,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但需排除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巴比妥类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两种情况。
临床上虽有心跳但无自主呼吸,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最终必致死亡的病人,称为脑死亡。在1968年在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包括: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②自发呼吸停止;③脑干反射消失;④脑电渡消失(平坦)。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小时或72小时内反复测试,多次检查,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但需排除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巴比妥类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两种情况。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