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的年龄界定
六一儿童节的年龄界定是0~14周岁。
我国儿童的年龄界定分为以下7个阶段:
一、胎儿期:
在同房时,精子与卵子相遇后,坯胎的生长直到出生,都称为胎儿期。在临床上,也将胎儿发育情况分为胚胎期和胎儿期。
二、新生儿期:
当孩子出生后,直到满月这一时期,是他独立开始生活的阶段,其适应外界环境的能力比较差,发病率和病死率都较高。
三、婴儿期:
人们,将1周岁以前的幼儿称为婴儿期,这时期的幼儿以母乳为主食,所以也称为婴儿期,这时期的婴儿发育非常迅速,对营养和钙的需求非常高,但消化吸收功能还不是很好,因此,很容易患消化紊乱和营养紊乱性等疾病。
四、幼儿期:
1~3周岁的幼儿被称为幼儿期,这时的幼儿,好奇心重,但危险辨别能力不高,所以,要防止意外伤害和中毒。
五、学龄前期:
3周岁~7岁,都称为学龄前期,这时是性格养成的关键期,可塑性很强,因此,要注意早教余铅茄的方法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学龄期:
6岁~13岁的幼儿被称为学龄期,这时身体器官已经形成,接近成人,智力的发育也非常完善了,因此,是学习的重要时期。
七、青春期:
当孩子第二器官已经发育成熟,身高和体重在逐渐增长时,被称为青春期。而女孩的青春期为12~18岁,男孩的青春期为13~18岁。这阶段是他们学习知识和树立正确人生观的重要时期。
儿童节的历史来源:
儿童节第一次提出时间: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国际儿童节”的概念。
这次大会有54个国家的爱护儿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通过《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宣言中,对于儿童精神上应有的享受、贫苦儿童的救济、竖察儿童危险工作的避免、儿童谋生机会的获得,以及怎样救养儿童等问题,均有热烈讨论。
儿童节的确定:
自此次大会后,一方面藉激春以鼓舞儿童,让儿童感到幸福、快乐,另一方面也为引起社会重视与爱护,各国政府都先后规定“儿童节”。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正式决定每年6月1日为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即国际儿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