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剂的质量检查项目不包括
胶囊剂的质量检查项目不包括如下:
热原检查。
在作热原检查前1~2日,供试用家兔应尽可能处于同一温度的环境中,实验室和饲养室的温度相差不得大于5℃,实验室的温度应在17~28℃,在试验全部过程中,应注意室温变化不得大于3℃,应避免噪音干扰。
家兔在试验前至少1小时开始停止给食并置于适宜的装置中,直至试验完毕。家兔体温应使用精密度为±0.1℃的肛温计,或其他同样精确的测温装置。
肛温计插入 *** 的深度和时间各兔应相同,深度一般约6cm,时间不得少于1分半钟,每隔30~60分钟测量体温1次,一般测量2次,两次体温之差不得超过0.2℃,以此两次体温的平均值作为该兔的正常体温。
当日使用的家兔,正常体温应在38.0~39.6℃的范围内,且各兔间正常体温之差不得超过1℃。
试验用的注射器、针头及一切和供试品溶液接触的器皿,应置烘箱中用250℃加热30分钟或用180℃加热2小时,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除去热原。
取适用的家兔3只,测定其正常体温后15分钟以内,自耳静脉缓缓注入规定剂量并温热至约38℃的供试品溶液,然后每隔1小时按前法测量其体温1次,共测3次,以3次体温中最高的一次减去正常体温,即为该兔体温的升高度数。
如3只家兔中有1只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或3只家兔体温升高均低于0.6℃,但升高的总数达1.4℃或1.4℃以上,应另取5只家兔复试,检查方法同上。
2024-11-30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