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数字大小写规范
会计数字大小写规范如下:
1、数字大小要匀称,书写笔划要流畅,独立有型,不能连笔。
2、每个数字应紧贴底线,上端不可顶格,高度应占全格的1/2至2/3的位置。除“6、7、9”外,其他数码要高低一致。写“6”时,上端比其他数字高出 1/43书写“7”和“9”时,下端伯出 1/4。
3、每个数字排序有序,并要有一定倾斜度,个数字倾斜度要一致,一般要求上端向右顺斜 55-60 度。
4,书写时从左至右、自上而下、大小一致,数字间保留一定的间隙,而目距离相等。数字上下左右对齐,数字间不能留空格。
5、采用规范的手写体书写,并要保持个人的独特字体,以防模仿。
6、除“4”、“5”以外,数字须一笔完成,不可人为的增加笔划。
7、按“三位一节”分位点“,”分开。
8、小写金额前填写人民币符号“”以后,数字后面可以不写“元”字。对于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在书写时,尽可能地。
数字书写具体要求:
“0”字书写时,紧贴底线,圆要闭合,不宜过小,否则易改为“9”字;几个“0”连写时不要连笔写。
“1”书写时,要斜直,不能比其他数字短,且要合乎斜度要求,否则易改成“4”、“6”、“7”、“9”等。
“2”书写时,不能写“Z”,落笔应紧贴底线,收笔时笔锋上绕,否则易被改成“3”字。
“3”书写时,拐弯处光滑流畅,起笔处至拐弯处距离稍长,不宜过短,否则易被改成“5”,“8”。
“4”字书写时,“∠”角要死折。
“5”字书写时,横、钩必须明显,不可拖泥带水,否则易被改成或混淆成“8”字。
“6”字书写时,起笔处在上半格的1/4处,下圆要明显,否则易被改成“8”字。
“7”字书写时,横书写要平直(即稍长),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竖稍斜,拐弯处不能圆滑,否则易与“1”、“9”相淆。
“8”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并一定要封口:以防止将“3”改为“8”。
“9”字书写时,上部的小圆要闭合,不留间隙,且一竖稍长,出下底线,否则易与“4”字混淆。
以上数据出自高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