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大学生火车票半票的规定具体内容到底是怎样的?
1、优惠时间: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
2、价格: 学生票可享受普速旅客列车硬座客票、加快票、空调票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公布票价的优惠。学生票普速旅客列车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票价的50%计算。持学生票乘车的学生使用普速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另收全价硬卧票价,有空调时还应另收半价空调票票价。动车组列车二等座按公布票价的75%计算。
扩展资料
购买学生票人员条件
(1)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3)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4)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5)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铁路12306-特殊旅客服务(学生)
大学生火车票半票是一年有4次的机会,可以买乘车区间内的火车票。自2021年4月8日起,学生票优惠区间中填写的车站所在城市,按该站所属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发售。
如果学生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因此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票价差额。
关于学生票的其他规定。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条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以上内容参考 衡阳市政府——新规!购买火车学生票不再受时间限制
2、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2)、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3、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含高自考)。
4、“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
5、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者,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
6、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4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普通旅客办理,核收全价。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一次乘车次数。
每年的可以购买学生半价票的期间不一定,须看当地火车站的通知。
十一期间肯定没有学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