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
颈部淋巴结:
Ⅰ区(LevelⅠ):包括颏下及下颌下区的淋巴结群,又分为A(颏下)和B(下颌下)两区。
Ⅱ区(LevelⅡ):前界为茎突舌骨肌,后界为胸锁乳突肌后缘上1/3,上界颅底,下界平舌骨下缘。主要包括颈深淋巴结群上组。以在该区中前上行向后下的副神经为界分为前下的A区和后上的B区。
Ⅲ区(LevelⅢ):前界为胸骨舌骨肌外缘,后界为胸锁乳突肌后缘中1/3,下界为肩胛舌骨肌与颈内静脉交叉平面(环状软骨下缘水平),上接Ⅱ区,下接Ⅳ区。主要包括肩胛舌骨肌上腹以上的颈深淋巴结群中组。
Ⅳ区(LevelⅣ):为Ⅲ区向下的延续,下界为锁骨上缘,后界胸锁乳突肌后缘下1/3段。主要包括颈深淋巴结群下组。
Ⅴ区(LevelⅤ):即颈后三角区及锁骨上区。前界邻接Ⅱ、Ⅲ、Ⅳ区后界,后界为斜方肌前缘。以环状软骨下缘平面(即Ⅲ、Ⅳ区分界)分为上方的A区(颈后三角区)和下方的B区(锁骨上区)。包括颈深淋巴结副神经链和锁骨上淋巴结群。
Ⅵ区(LevelⅥ):带状肌覆盖区域,上界为舌骨下缘,下界为胸骨上缘,两侧颈总动脉为两边界,包括内脏旁淋巴结群。
VII区(LevelVII):为胸骨上缘至主动脉弓上缘的上纵隔区。
Ⅵ区和VII区与口腔癌的淋巴结转移无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