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及赡养老人问题!~~~急
爷爷奶奶在拆迁过程中,我父亲先我去世,爷爷赠与了我2套房产(协议中没有写赡养义务等条款)。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我的名下。爷爷奶奶有4个子女,其中包括我父亲。他们每个人条件都...
爷爷奶奶在拆迁过程中,我父亲先我去世,爷爷赠与了我2套房产(协议中没有写赡养义务等条款)。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我的名下。爷爷奶奶有4个子女,其中包括我父亲。他们每个人条件都比我好,现在要求我签字协议:说房子是爷爷奶奶的,我父亲去世,他们都有份。 爷爷奶奶说我不赡养他们,但是爷爷每次生病我晚上都去守夜的。我父亲在时,都是我父亲在照顾老人,他们现在都不承认?我本身条件只能够顾自己,小孩刚出生,老婆没工作,我也收入2000-3000(包括个人交通,伙食费),房租:600元。 但是我愿意出钱赡养老人,尽自己一份力量,可是他们出了一份不平等的协议,怂恿我爷爷要我去签字,说不签字就去告我?!请问他们要起诉我该怎么办啊?爷爷有2个女儿,1个儿子。 他们还说奶奶没签字,要奶奶要回我的房子?(当时拆迁办规定 只认产权人的名字 我爷爷) 当时分房子 他们都得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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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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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和赡养老人之间的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2,老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协商、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3,在分配遗产上,当事应尽而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3,如果成年子不赡养年老父母的,父母方也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一,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赡养的相关规定:
1,《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4,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5,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6,《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8,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2,老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协商、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3,在分配遗产上,当事应尽而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3,如果成年子不赡养年老父母的,父母方也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一,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赡养的相关规定:
1,《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4,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5,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6,《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8,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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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安抚好你爷爷, 因为你爷爷还活着, 他的话就是最重要的. 只要他坚持把房产给你, 他的其他几个子女都无话可说的.最好是让他立份遗嘱. 所以, 建议你还是多花点时间照顾照顾你爷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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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你不需要紧张,他们愿意去告就告去,房子如果过户了是要不回去的。
赠与协议和赡养是两码事,这个本身就不能混为一谈。另外,房子的确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不能光看房本),但是你属于善意取得,只要已经完成过户,谁主张这房子是他的都没用。
赠与协议和赡养是两码事,这个本身就不能混为一谈。另外,房子的确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不能光看房本),但是你属于善意取得,只要已经完成过户,谁主张这房子是他的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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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仔细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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