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道税法题目的计算过程

2014年3月1日甲企业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处2008年1月1日购置的旧房,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上面注明的购房价款为50万元(含契税2万元,有完... 2014年3月1日甲企业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处2008年1月1日购置的旧房,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上面注明的购房价款为50万元(含契税2万元,有完税凭证)。则甲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 )。
A.15万元
B.15.6万元
C.8.295万元
D.8.895万元
求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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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rinima
2014-08-02 · TA获得超过7.4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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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因此,计算扣除项目时六年零二月只能算六年。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和契税
1、与转让有关的税金是:2+100×5%×(1+7%+3%+2%)+100×0.05%=7.65万元
2、该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是:(50-2)×(1+5%×6)+7.65=70.05万元
3、该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增值额是:100-70.05=29.95万元
4、增值率=29.95÷70.05×100%=42.76%
5、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的土地增值税税额等于增值额乘以30 %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29.95×30%=8.985万元

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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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非常感谢你详尽的解答。但是我看了它给的答案是选C,麻烦你再看一看好么?
追答
就这么几个数据。它的考点只有一是加计扣除;二是契税应当计入税金,不加计扣除。我算不出其他结果来。如果有咱们可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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