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而一些专门做盗版的网站也就成为盗版网站,那么这样的网站犯法吗?肯定是犯法的。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十三、关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五)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014-08-2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盗版实际上就是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只能说目前中国主流社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还远远不够。
例如你发明了一项技术并申请了专利,如果别人要使用你的技术就得向你买专利权,你的生活和科学研究的经费就有了保障,这样科学家们才可能脱产去进行科学研究和发明。相反,如果没有专利技术的保护,假如人人可以盗版,你刚刚发明的技术,别人一句谢谢就拿去用了,你没有因此获得任何收入甚至连基本生活保障都可能没有,你还会去研究发明吗?
事实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人类近代史有巨大的影响与推动力。第一次工业革命发源于英国并非偶然,早在1624年英国就颁布了《垄断法》,就是专利法。没有专利保护就不会出现像瓦特万能蒸汽机这样的技术创新,也就没有18世纪人类史上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或推迟多少年谁也不知道)。
要向学校申请,办理相关转校手续。
2014-08-2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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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