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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5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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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之《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为2015年毕业人员和2013年、2014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2015年毕业人员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2015年毕业人员及心理、特殊教育、康复、农艺、体育、美术、音乐、舞蹈教师职位应聘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承诺在试用期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其他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职位要求是师范类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提供的师范生证明原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www.eoffcn.com/jszpks/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之《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为2015年毕业人员和2013年、2014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2015年毕业人员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2015年毕业人员及心理、特殊教育、康复、农艺、体育、美术、音乐、舞蹈教师职位应聘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承诺在试用期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其他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职位要求是师范类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提供的师范生证明原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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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之《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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