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会关系是什么意思?
1、“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指本人家庭成员以外的旁系亲属关系,即除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
2、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3、主要社会关系还可以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老师、同学等。
4、一般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时,都会要求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从关系的双方来讲,社会关系包括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般还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群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这里群体的范畴,小到民间组织,大到国家政党。
这里的国家在实质上是一方领土之社会,即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就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个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个人与全社会之间的关系。
从关系的领域来看,社会关系的涉及面众多,主要的关系有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此外,宗教、军事等也是社会关系体现的重要领域。
扩展资料:
以血亲或生理联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人类最早形成的社会关系,社会的发展又不断赋予它新的内容。
纵观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以血缘关系联结的社会群体有:种族、氏族、宗族、家族、家庭等。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里,血缘关系的紧密程度及地位、作用是不相同的。在原始社会里,血缘关系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基础。
在奴隶和封建社会,血缘关系是区分社会阶级的重要标志。近代以来,血缘关系的地位、作用有所下降。在中国,仍然起较重要作用的血缘关系有:
1、婚姻关系。它由自然与社会两重因素构成,自然因素指人进入青春期后对异性的追求,社会因素指两性关系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婚姻关系是两性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两性的个体交往,具有排它性。
2、家庭关系,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夫一妻家庭关系的形成标志着文明时代的开始。
3、亲属关系。主要指非直系血缘关系,如姑侄关系、叔侄关系、舅甥关系、姨甥关系、堂兄弟姐妹关系、姑表关系、岳婿关系、丈夫与妻弟、妻妹关系等。血缘关系的正功能是联系社会与群体,使之增强内聚力,负功能是将人置于被动的地位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关系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在政治、经济、生活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属、朋友。一般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的兄弟姐妹(姑舅叔伯、姨)、岳父、岳母等。
1、家庭主要成员——未婚者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已婚者填写配偶、子女;
2、主要社会关系——未婚者填写父系的祖、伯、叔、姑,母系的外祖、舅、姨。已婚者填写父母(岳父母、公婆);
3、外甥与舅舅的关系——舅甥关系。
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第一,任何一种人际关系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例如,夫妻关系,就是婚姻关系的产物;犯人和法官的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产物。
第二,人际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由该社会形态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
第三,人际关系的变化是由社会关系的变化所决定的。
第四,个人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是由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