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考试大纲和语文课程标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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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新课标无论是从目标要求还是结构体例上,都开辟了新视野:
(一)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与现行高中语文大纲的主要差别如下:
1、课程理念方面:
高中语文教学大纲:吸收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继续坚持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根据新时期高中语文教育的特点和学生发展的需求提出:更强调课程的时代性;坚持“共同基础”,重视“差异”,强调课程的“选择性”;突出高中语文课程的三个重点。
2、课程结构方面:
高中语文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中应重视的问题——教学资源和教学评价。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前言——课程性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的设计思路;课程目标——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施建议——关于教材编写和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教学建议,评价建议。
3、课程实施方面:
高中语文教学大纲:课程目标、内容、要求、进度和实施方式比较封闭单一,学生发展空间受到很大限制。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建设“必修+选修”的课程体系,实行学分制。实施机制灵活,具有开放性,有利于学生兴趣、需求和智能的多样化发展。
(二)
从我国《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文本来看,课程标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课程标准是确定一定学段的课程水平及课程结构的纲领性文件;第二,它描述的是学生学习所包括的主要领域及大多数学生在每一学习领域能达到的学习目标;第三,它是国家制定的某一学段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第四,它为学校课程规划、实施与评价提供了一种参照;第五,它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描述,而不是对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
原有语文教学大纲,不足以完整地体现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变化。语文课程标准规定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式、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语文学科性质、应到达的标准以及内容框架。语文学科性质、地位作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各学段安排构成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另外,对教材编写、教学要求、教学建议、教学评价等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但不再包括教学重点、难点、时间或数量等具体内容。这是课程标准与直接指导教学工作的现行教学大纲的本质区别。
语文课程标准与现行教学大纲的区别,首先表现在前言部分。课程标准对语文学科性质、价值与功能作了定性描述,简述了语文课程领域改革的基本理念,并对语文课程标准设计的思路作了详细说明,便于教材编写者和语文教育工作者整体把握课程。语文课程标准用尽可能清晰的行为动词,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描述,具体划分为多种性质的目标。
语文教学大纲的重点是对语文教学工作作出规定,主要表现的是基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若干教学建议,使教师更加关注知识点,关注学习效果,容易忽视语文学习过程与方法,忽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与教学大纲相比,课程标准最显著的变化是课程目标发生了根本转变。课程标准不仅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提出目标要求,这必将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以适应未来发展和终身学习的需要。
(三)
语文课程标准力图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和实施建议等方面全面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位一体的课程功能,重视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正确的价值选择,培养社会责任感,树立远大理想。这种过程将深刻影响他们思想道德的形成,影响他们的人生设计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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