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写下的欠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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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凉146 ,你好:
被迫写下的欠条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借条。
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您的表述,您被迫写下欠条时意思表示不自由,属于受胁迫的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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