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薪8000扣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后还有多少
全国各地缴费基数与比例略有差别,以下计算以深圳市为例:
一、社保缴费计算:
1、养老保险:8000×8%=640元
2、医疗保险:8000×2%=160元
3、失业保险:8000×0.5%=40元
4、基本公积金:8000×5%=400元
5、汇缴补充住房公积金(非政策强制):8000×7%=560元
综上所述:五险一金总缴费额为:1240~1800元
640+160+40+400=1240元
640+160+40+400+560=1800元
二、个人所得税缴费及最终拿到工资计算:
1、2018年10月1日以前的旧个税法:
(1)按社保最高缴纳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五险一金-起征点=8000-1800-3500=27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700×10%-105=165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应纳个税=8000-1800-165=6035
(2)按社保最低缴纳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五险一金-起征点=8000-1240-3500=326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260×10%-105=221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应纳个税=8000-1240-221=6539
2、2018年10月1日以后的新个税法:
(1)按社保最高缴纳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五险一金-起征点=8000-1800-5000=12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200×3%-0=36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应纳个税=8000-1800-36=6164
(2)按社保最低缴纳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五险一金-起征点=8000-1240-5000=176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760×3%-0=52.8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应纳个税=8000-1240-52.8=6707.2
下图为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8年8月起)【节选】:
扩展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
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标准,“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2、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为国家统一标准,各地区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五险一金”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过80000以上部分 45% 13505
根据以上规定,月工资8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计税所得额为:
“五险一金”:8000×19%+10=1530元
计税所得额为:8000-1530=6470元,然后按规定减去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3500元后为2970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范围,应计算个人所得税:
2970×10%-105=1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