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译《明史-庞尚鹏传》
翻译为:
庞尚鹏,字少南,广东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职江西乐平知县,后升御史。与给事中罗嘉宾出去核查南京、浙江军饷,请治参将戚继光、张四维的罪,而全面揭发胡宗宪失律、贪淫及战事兴起以来督抚侵占军需之事。回到朝廷,出任河南巡按。巡按蔡汝楠想一同上疏进献白鹿,庞尚鹏认为不可以。改为浙江巡按。老百姓苦于徭役,为他们实行一条鞭法。整治乡官吕希周、严杰、茅坤、潘仲马参子弟奴仆,请求夺去吕希周的冠带。皇上下诏将他们都贬为平民。
庞尚鹏耿直不依附任何权贵。到一个地方就惩治豪强,官吏、百姓受到震慑。不久,督察畿辅学政。隆庆元年(1567)请求皇上不时到便殿召见大臣,抚恤因进言皇上而被治罪的马从龙等人。不久,又申救给事中胡应嘉,弹劾大学士郭朴没有相臣体统。被提为大理右寺丞。
第二年春天,朝廷议论大兴九边的屯政、盐政。提升尚鹏为右佥都御史,与副都御史邹应龙、唐继禄分区管理。尚鹏管辖两淮、长庐、山东三运司,兼代管理畿辅、河南、山东、江北、辽东屯田事务。抵达昌平后,他弹劾内侍张恩乱杀人,两淮巡抚盐政的孙以仁贪污罪,张恩、孙以仁皆被贬官。秋天,邹应龙等被召回京城,命令尚鹏兼领九边屯政。上疏列出盐政二十事,盐利大兴。于是,他又从江北巡历九边,先后陈上屯政事务,江北有四,蓟镇有九,辽东、宣府、大同各十一件,宁夏四件,甘肃有七件。奏疏一上,皇上就同意了。
庞尚鹏权力很大,又很为自己经世济民之才自负,慷慨任事。诸督盐政的御史见权力被夺去,想把他轰走。河东巡盐郜永春弹劾庞尚鹏处事乖违,吏部尚书杨博建议让他留任。恰好中官很讨厌杨博,故意让皇帝发怒,皇上责备了杨博,将杨博罢官,庞尚鹏去职,将屯盐都御史官淘汰,时间为隆庆三年(1569)十二月。第二年又因为巡按浙江时检验进宫的钱币不合规格,被贬为平民。
神宗登基,御史计坤亨等交相推荐他,保定巡抚宋纁也认为他没有罪。万历四年(1570)冬天,才以原职巡抚福建。上奏请减免拖欠的饷银,推行一条鞭法。弹劾罢免总兵官胡守仁,尚鹏手下的官吏都恪守职责。张居正不为父亲服丧,极力贬退言官。尚鹏送信救援,张居正大为恼火。恰好征拜为左副都御史,张居正命令吏科陈三谟以他任职的年月有误弹劾他,庞尚鹏于是被免职。在家居住了四年后死去。浙江、福建及其家乡广东因为徭役轻的缘故很崇敬尚鹏,修建祠堂祭祀他。天启中,赐谥号惠敏。
原文:
庞尚鹏,字少南,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除江西乐平知县。擢御史。偕给事中罗嘉宾出核南京、浙江军饷,请罪参将戚继光、张四维,而尽发胡宗宪失律、贪淫及军兴督抚侵军需状。还朝,出按河南。巡抚蔡汝楠欲会疏进白鹿,尚鹏不可。改按浙江。民苦徭役,为举行一条鞭法。按治乡官吕希周、严杰、茅坤、潘仲骖子弟僮奴,请夺希周等冠带。诏尽黜为民。
尚鹏介直无所倚。所至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已,督畿辅学政。隆庆元年,请帝时御便殿,延见大臣,恤建言得罪者马从谦等。已,又申救给事中胡应嘉,论大学士郭朴无相臣体。擢大理右寺丞。
明年春,朝议兴九边屯、盐。擢尚鹏右佥都御史,与副都御史邹应龙、唐继禄分理。尚鹏辖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兼理畿辅、河南、山东、江北、辽东屯务。抵昌平,劾内侍张恩擅杀人,两淮巡盐孙以仁赃罪,皆获谴。其秋,应龙等召还,命尚鹏兼领九边屯务。疏列盐政二十事,鹾利大兴。乃自江北躬历九边,先后列上屯政便宜,江北者四,蓟镇者九,辽东、宣、大者各十一,宁夏者四,甘肃者七。奏辄报可。
尚鹏权既重,自负经济才,慷慨任事。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见夺,欲攻去之。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乖违,吏部尚书杨博议留之。会中官恶博,激帝怒,谯让,罢博而落尚鹏职,汰屯盐都御史官。时三年十二月也。明年,复坐按浙时验进宫币不中程,斥为民。
神宗立,御史计坤亨等交荐,保定巡抚宋纁亦白其无罪。万历四年冬,始以故官抚福建。奏蠲逋饷银,推行一条鞭法。劾罢总兵官胡守仁,属吏咸奉职。张居正夺情,重谴言者。尚鹏移书救,居正深衔之。会拜左副都御史,居正令吏科陈三谟以给由岁月有误劾之,遂罢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乡广东皆以徭轻故德尚鹏,立祠祀。天启中,赐谥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