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配
2022-08-27 · 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7日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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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或一方为共同共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婚前负债, 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一方借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6.为支付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及正常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等。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 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 5.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6.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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