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修理的产品如何计算“三包”保修期?

 我来答
法律出版社_法讯网络
2019-02-03 · 提供专业的法律信息
法律出版社_法讯网络
法讯公司,全称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法律出版社与香港中华法律网合资打造的中外合资公司,是法律出版社数字出版业务的唯一开展者。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对于经过修理的产品,首先,修理者应当提供一个“维修保质期”即针对维修服务的质量,承担一定期限的担保。“国家新三包规定”对该期限的规定为30 日,产品经营者在实践中则一般将此期限设定为1 个月至3 个月。也就是说,如果产品经过维修后,在1 个月内又出现了同样的故障,就应该视为上次维修的延续。如果第一次维修申请是在产品保修期之内提出,维修后再次出现故障的日期即便超出了产品保修期,也应视作保修期之内出现的故障。如果第一次维修申请已经超出了产品保修期,属于消费者付费进行维修,二次维修就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其次,新换零部件的保修应该重新计算“三包”期限。“国家新三包规定”第14 条明确规定:“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原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所以,不论是更换产品还是更换主要零部件,都应当依据国家“三包”规定,自更换日起重新计算“三包”期。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